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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商品检验8月15日起不再实行

    据初步测定,不再施行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触及机电、轻纺和资化3大类47个子类、1507个海关商品编码,占2013年列入法检目录的2141个海关商品编码的70.43%。按2012年数据统计,拟减少的法检商种类类共触及1008.6万批次、4463.6亿美圆,占全部5412.3亿美圆出口法检货值的82.5%。   
    此外,依据有关部门请求,质检总局将2个海关商品编码项下的褐煤产品新促进口检验检疫监管,进出口商品收/发货人或代理人须持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向海关办理进口手续。   
    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规则,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和经国度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答应的检验机构,依法对进出口商品施行检验。进出口商品检验应当依据维护人类安康和平安、维护动物或者植物的生命和安康、维护环境、避免狡诈行为、维护国度平安的准绳,由国度商检部门制定、调整必需施行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并发布施行。 
     依据此次的调整公告,我国对1507个海关商品编码项下的普通工业制废品不再实行出口商品检验,其中,1420个海关商品编码项下的商品调出《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施行检验检疫的出境商品目录》;87个海关商品编码项下的商品需求施行出境动植物检疫仍保存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施行检验检疫的出境商品目录》中。   
    同时,我国将对风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打火机、玩具及童车产品、食品接触产品、汽车和稀土等工业品继续实行出口商品检验;对出口风险化学品包装及其他风险货物包装继续实行性能和运用检验。   
8月15日起不再实行出口商品检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增长、调构造的有关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施行条例有关规则,质检总局决议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施行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停止此次调整。   
    国度质检总局和海关总署8月1日发出公告宣布,将对1507个海关商品编码项下的普通工业制废品不再实行出口商品检验。这一调整将从今年8月15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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