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10日,CPSC在联邦公报(FR)上发布了关于儿童产品豁免铅限量的程序和请求的最终规则(16CFR 1500)。该最终规则规则于2013年7月10日生效。
在CPSIA第101中规则了设计供12岁及以下儿童运用的产品中含有的总铅含量不得超越100 ppm。关于其豁免的评价程序和请求则在CFR 1500.90中规则,此次发布的最终规则,即为对此的修订。其中规则:CPSC将思索到以下状况对CPSIA的第101(a)节的铅请求停止功用性的豁免,包括:(a) 产品、资料或部件美国CPSC发布儿童产品豁免铅限量的程序和要求含铅由于其在制造过程中技术或工艺不可能移除多于的铅或使其不可触及;(b) 思索到正常或可预见的运用状况下,产品、资料或部件不太可能会被儿童放置于嘴里或吞咽;以及(c) 思索到正常或可预见的运用状况下,产品、资料或部件未有对公众安康或平安有可丈量的不利影响。此外,还关于豁免的受权程序亦给出了相关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