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欧盟向WTO秘书处通报了关于二轮、三轮和四轮摩托车功用平安性央求的法规草案(G/TBT/N/EU/115)。 该通报法规的拟批准日期为2013年9月,拟生效日期为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发布之后20天(2016年1月1日适用)。
2013年1月15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二轮、三轮和四轮摩托车核准和市场监视的法规(EU)No 168/2013规则了功用平安性普通央求及车辆的环境性能并撤销了15个指令;欧盟委员会经过受权法案被受权批准特殊技术央求和测试程序。该草案是估量总共3个受权法案中的第1个;草案规则了车辆功用平安性特殊央求和测试程序;这些技术央求和测试程序持续已撤销的指令,并且有必要顺应技术进步;其他是最近制定的,以反响法规No 168/2013中包括的新平安规则;这些央求尽可能基于或直接援用UNECE框架(修订1958年协议)采用的国际央求,这与CARS 21倡议坚持分歧,以增强国际监管调和,抵消费商有明显好处。
欧盟关于二轮、三轮和四轮摩托车功用平安性请求的法规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