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ISO/IEC导则1《程序》、GB/T16733-1997《国家标准制定程序的阶段划分及代码》,国家标准制定(修定)的程序、阶段划分及代码见表,其它各级标准可参照用。
正常程序
快速程序
阶段名称
阶段任务
A程序
B程序
C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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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阶段
提出新工作项目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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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阶段
提出新工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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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阶段
提出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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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阶段
提出标准草案送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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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阶段
提供标准草案报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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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阶段
提供标准出版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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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阶段
提供标准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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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审阶段
定期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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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阶段
注:快速程序适用于已有成熟标准草案的项目,特别适用于变化快的技术领域,其中:
——B程序:省略起草阶段,直接由立项阶段进入征求意见阶段。适用于等同、修改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标准或我国现行其他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的项目。
——C程序:省略起草阶段和征求意见阶段,直接由立项阶段进入审查阶段,适用于现有国家标准的修订项目或中国其他各级标准的转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