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近一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度规范公告上,发布了9项能效规范,将于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据引见,能效规范属强迫性国度规范,其根本内容包括能效等级、能效限定值和节能评价值,是施行能效标识制度、节能产品认证制度以及淘汰落后产能的根据。9项能效规范触及的产品分别是电动洗衣机、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三相配电变压器、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理器、平板电视、吸油烟机、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热泵热水机(器)。其中前6项是修订后发布的规范,后3项是制定,也就是初次发布的规范。从内容看,电动洗衣机包括能效和水效两方面的请求,打破了单一能效的限定,其规范的称号是《电动洗衣机能效水效限定值及等级》,而其他规范都是能效规范标准的内容,称号都是产品称号加上“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如《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据理解,与各自前一版规范相比,6项修订的规范对能效的请求均有大幅提升,3项初次制定发布的规范也充沛分离了新形势下国度提出的节能目的。依据规范制修订的调研状况剖析,这些规范施行后,相关范畴至少有10%的落后产能将遭淘汰。
我国9项能效标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