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SC 曾经发布最终规则,规则对第三方实验室定期检查的恳求作为其继续认可的条件。该规则执行的是《消费品安全法》(CPSA)的14(i)(1)部分,CPSIA 的102(b)部分对此中止了修订。此外,检查的再评价部分触及管理与技术恳求。对管理系统的检查是要确保该第三方实验室是独立的,其检测结果须不受任何外界不合理要素影响。此外,该实验室检查的再评价部分需由对其认可的同一认可机构来做。检查工作的检查部分,包括重新提交“消费品合格评定机构受理注销表”(CPSC 223 号表),将由CPSC 来做。针对“防火墙”实验室,CPSC 检查包括核实以确认该类实验室能否仍契合CPSA 的第14(f)(2)(D)的标准;针对政府部门实验室或政府控制的实验室,CPSC检查还包括核实该实验室能否仍契合CPSA 的第14(f)(2)(B)的规则。每个实验室都需由其认可机构定期重新评价。
假设CPSC发现该第三方实验室不契合CPSC 223表或不契适宜用于该实验室的相关法定条文规则的条件,CPSC 必需通知该实验室,肯定其不契合的条件或法规条款,并明白实验室必需向CPSC 通报其采取步骤准备整改的时间。该实验室质量管理者需提供实验室内相关方被告知需求采取整改措施以及已采取整改措施的书面报告。如该实验室未能及时整改,CPSC 将会采取任何其以为恰当的行动,包括撤销对实验室的认可或者CPSC 对该实验室的认可的容许。
此最终规则将于7 月23 日生效。
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发布对第三方实验室审查要求的最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