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享是一种快乐!-------------------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输入关键字
您的位置:分享标准网 > 标准资讯 > 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标准立项工作的通知

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标准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视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集团公司,各直属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国度标准制修订工作,不时完善标准体系,提升标准化展开整体质量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革新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国办发[2013]22号)关于加强技术标准体系树立的恳求,以及2013年全国标准化工作会议肉体,现就今年国度标准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准绳 

(一)面向需求。紧贴产业展开、科技创新和社会展开中的标准化需求,盘绕《标准化事业展开“十二五”规划》肯定的重点范畴,提出国度标准项目。充分论证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加强和谐,普遍听取意见建议。优先支持成熟度高、制修订周期短的项目。 
(二)突出重点。准确把握国度标准定位。鼓舞申报关系国计民生和重点产业展开的标准项目,鼓舞申报各类国度科技计划中具有显著应用前景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鼓舞申报契合体系优化准绳的整合修订项目。 
(三)系统规划。加强标准体系顶层设计,从树立和完善标准体系角度提进项目。加强与法律法规及现行标准的和谐,加强与标准有效实施和实施监视的衔接。严厉限定强迫性标准范围,注重强迫性与举荐性标准项目的配套,增强各级标准的和谐性。 
(四)分类支持。国度标准制修订经费采取分类支持的方式,重点补助强迫性标准、基础通用和管理标准、通用方法标准以及重要产品标准的制修订,逐步减少普通性产品标准及配套专用方法标准的补助经费。 

二、重点支持方向 

(一)契合《2013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肯定的重点范畴; 
(二)严重、急需的强迫性标准项目及与强迫性标准配套的举荐性标准项目; 
(三)按照综合标准化方法提出的成套成体系标准项目; 
(四)列入国度级科技计划、标准化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的标准研制项目、国度标准化体系树立工程及各类标准专项规划提出的标准项目; 
(五)采用国际标准及国际国内协同推进的标准项目; 
(六)复审工作确认的标准修订项目; 
(七)其他急需项目。 

三、申报恳求 

(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集团公司,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担任组织项目的征集、遴选和申报工作。鼓舞单位和个人提出国度标准立项建议。 
(二)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申报项目,应当按照有关规则,经全体委员投票表决。鼓舞有条件的企业或联盟承担相关标准制修订项目。 
(三)直属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申报的项目,应提早征求有关部门、行业的意见;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申报的项目,应提早与相关部门、行业和技术委员会沟通和谐。  
(四)国度标准项目实行开放申报、分批下达的方式。应急项目采用快速程序立项。 
(五)国度标准项目在网上申报,同时提交相关书面材料。细致恳求如下: 

1.网上申报恳求。 
申报国度标准项目须经过“国度标准制修订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电子材料。申报材料应包括: 
(1)项目建议书。项目预研情况在项目建议书中“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栏中说明;技术委员会委员投票表决情况,属于标准化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国度科技计划支持的,国度标准化体系树立工程以及各类标准专项规划提出的项目,在项目建议书中“备注”栏中说明。 
(2)标准草案。细致列出标准的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关于强迫性标准,需注明强迫内容。关于修订项目,应重点说明拟修订的内容。 

2.书面材料申报恳求。 
(1)强迫性标准项目 
——项目申报公文 
——强迫性国度标准项目基本情况表  
——强迫性国度标准项目预研报告 
国度标准委将组织专家对强迫性国度标准项目中止审评,请各有关单位在申报项目时做好相应准备。 
(2)举荐性标准项目 
——项目申报公文 
——举荐性国度标准项目汇总表 

四、国度标准样品 

重点支持与法律法规和强迫性标准、重要检测方法标准配套,以及国度重要科研任务支持的国度标准样品项目。标准样品项目由全国标准样品技术委员会统一组织申报。 

五、国度标准外文版 

重点支持触及国际贸易、海外工程以及支持中国标准“走进来”的国度标准外文版翻译项目。各技术归口单位应在2013年8月30日之前向我委申报国度标准外文版立项建议书面材料,包括项目申报公文和国度标准外文版翻译出版项目建议书,我委统一组织检查后下达项目计划。自筹资金的项目优先给予立项支持。 

强迫性标准、举荐性标准、国度标准外文版书面材料格式从国度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www.sac.gov.cn)中的“国度标准制修订管理信息系统”专栏下载。书面申报材料请统一寄送至以下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国度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综合业务管理部 
邮编:100088 
电子邮件:plan@sac.gov.cn 

国度标准委办公室 
2013年6月8日  

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标准立项工作的通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帮助 | 广告合作 | 免责声明 | 在线留言
分享标准网 http://www.fxbz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