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原建立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立规范标准制定、修订方案(第二批)〉的通知》(建标〔2006〕136号),工程建立国度规范《有色金属矿山设备根底技术标准》列入制定方案。依据住房和城乡建立部规范定额司《关于调整〈有色金属矿山设备根底技术标准〉称号及主编单位的函》(建标标便〔2011〕20号)及《关于调整国度规范〈有色金属工程设备根底技术标准〉编制时限的函》(建标标便〔2012〕13号),《有色金属工程设备根底技术标准》由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制定。
受住房和城乡建立部规范定额司规范标准处拜托,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工程建立规范标准管理处组织有关单位于2013年4月17日至18日在海南省海口市召开送审稿检查会议。参与会议的有住房和城乡建立部规范定额司规范标准处、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参与单位的代表及评审专家。
会议成立了由王立军、蒋通、张建等13位专家组成的检查专家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立部规范定额司规范标准处、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工程建立规范标准管理处的代表分别对本标准送审稿检查工作提出有关请求,本标准编制组在会上汇报了编制工作状况。经检查,会议构成以下意见:
一、送审稿内容完好、构造合理,反映了我国有色金属工业设备根底设计的特性及开展现状,表现了本行业设备根底设计的技术程度,顺应了国度对工程建立管理与监视的请求,契合国度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将对我国新建和改扩建有色金属工业设备根底工程建立起重要的指导和标准作用。
二、送审稿表现了国度的经济开展、行业的技术进步以及工程建立管理的请求,根据牢靠、条理明晰,表现了先进性、科学性、谐和性和适用性,本标准到达了国内抢先程度。
三、专家和与会人员对送审稿内容、深度和表述等提出了必要的补充、修正和倡议(略)。
四、会议同意经过对工程建立国度规范《有色金属工程设备根底技术标准》送审稿的检查,请求编制组依照检查意见尽快修正完善后构成报批稿。
《有色金属工程设备基础技术规范》召开送审稿审查会